一、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听从船闸值班人员的调度指挥,按照先出后进的原则,顺序慢速过闸,不准抢档超越。
二、进闸前,应按指定停泊区顺序停靠,未经许可,不得停靠靠船墩或堵塞主航道。
三、主动办理过闸手续,按规定缴纳过闸费用。
四、进闸后按指定地点停靠,不准超越安全停靠线,并根据闸室水位的涨落情况及时升降缆绳。
五、进入闸室,严禁在甲板上生火、燃放鞭炮、敲凿或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花的作业。
六、严禁在闸室内倾倒垃圾、排放污油污水及抛弃沙石泥土。
七、不准在闸室内上下旅客或装卸货物,不准在爬梯上系缆。
八、严禁在闸墙上涂写或勾捣闸门。
九、装有危险货物的船舶,必须具有安全防护措施,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