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和交通部《船闸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二、安全运营部具体负责运行现场的管理工作。
三、安全运营部负责运调计划管理,每日制定运行计划,运行工班按计划放行。
四、过闸船舶须在指定的停泊区分类按规定顺序停靠。
五、所有待闸船舶不得阻塞主航道,引航道内不得超帮停靠或超越安全停靠标志。
六、过闸船舶凭有效航行证件接受检查,主动登记、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,过闸时服从船闸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调度。
七、对符合规定的船舶履行完相关手续后,予以提前放行。
八、单放船实施单独登记、集中放行的原则,按运调计划放行。
九、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科学调度,合理排挡,严格劳动纪律,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。
十、严格遵守职工的行风管理规定,严禁关、卡、压,刁难服务对象,收取服务对象财物,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等有损单位、行业形象的一切行为。
十一、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,科学运用 “安全管理应急防范预案”,排查事故隐患,落实整改措施,确保船舶安全过闸。
十二、依法收费、文明管理、优质服务,履行承诺条款,积极推行普通话,使用文明用语,帮助船员排忧解难,努力创造良好的服务形象。
十三、保持船闸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,定期进行卫生保洁。